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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两年的时间因为去国外出差,所以我直接就没有缴纳我们这两年的物业费,现在物业费已经很贵了,我根本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缴纳物业费,因为我都不在国内住,我就想请问一下,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呢,如果他们去起诉,我过了时间,那么是不是就不能够胜诉了呢?

其他 2019-05-13 17: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但法院对其实体权利将不予支持。因此,对于超过两年期限以上的诉讼请求部分,法院将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司法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大多会向法院提交“催缴通知书”,以证明其向业主主张过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交快递邮件详情单或者邮件送达妥投条等催缴证明,表明其曾在诉讼时效期间向业主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将重新起算。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没有证据证实其向业主主张过物业费时,对于过了2年诉讼时效的物业费,业主依法将不需要向物业公司交纳。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 你需要交纳物业费,一直拖欠,物业可以起诉。
  • 您好,根据我国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以,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诉讼时效为3年。过了诉讼时效后,法院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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