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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单位开除一员工,她是2018年1月8日入职,鉴于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遂决定1月27日开除。合计入职一年零20天,已休年休假一天。单位除要支付截止27号的工资外,需要其他额外补助?另外需要让员工办理哪些离职手续,以免离职后对公司做出不利影响

其他 2019-01-30 11: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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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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