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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家发病死亡,在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这种情况单位应该怎么赔偿

其他 2019-05-23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
  •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临时工死亡赔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一、是否适用劳动;《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看守所隶属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属于国家机关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二、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没有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三、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你父亲属于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应视为工伤。四、工伤的补偿;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 )的20倍。2、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加放社会保险的,依照保险条例规定标准赔偿。具体补偿内容及金额依上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准。
  •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目前的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还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内金额包括利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并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说只退计入个人帐户的钱,进入社会统筹的不退。  参保退休人员死亡,除返还个人账户余额外,各地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还有相关规定,以深圳为例:  丧葬费: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供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养1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养2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  养3人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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