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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机器压到了,右手中指和无名指骨折。医生建议是绑石膏。我想咨询的是,1,现在我不能自理需要家人的护理,那么家人的工资单位有权付吗?2我的工资是按计件,那么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其他 2019-06-19 1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工作中中指被机器弄断了可以申请工伤,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助金
  •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你好,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你可以向单位主张生活护理费及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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