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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家公司6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最后一个项目做的一个公司的官网,这个网站只做了8天就完工了,说我给公司造成了2万元的损失,当天让我离职。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6-30 2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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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
  • 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
  • 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法,可拿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 双倍工资计算解决要求支付
  • 如果无法协商,需要去人社局投诉
  •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对于履行职务过程中的失误或者失职,只要不是故意的,那相应的责任主要应当由单位来承担,劳动者最多只能承担小部分责任,即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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