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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五月底通过中介与人签订了一份卖房合同,成交价15000每平米,远远低于园区同区房价,因为我这房子一直挂在网上挂了好长时间,也不知道最近的房价稀里糊涂,与人签订了这份合同,收了五万元定金,回到家后,家人都责骂,我想撤销合同,但是合同上规定如有我毁约,我要赔偿成交价的15%,买我房子的人,合同里签上要到十月份,十月中旬才能给我购房款,相当于我要等五个月,家人觉得这很不公平,请问我这合同算数吗?如果我要撤销合同,我要赔多少钱?

其他 2020-03-31 12: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这是苏州园区的房子?
  • 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比如受到威胁、胁迫以及意识不清楚的状态下与对方签的协议。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是通过撤销行为而使生效的合同归与失效。撤销权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过期不能再主张撤销,以免交易关系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
    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单方解除或法定解除,如甲方严重违约或预期违约,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就是单方解除的一种情况。
    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房屋差价损失属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买方以同样的价格不可能再买到同样户型的房屋,丧失了购买房屋的机会,因此可要求对方赔偿。
    对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的差额予以确定,也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向专业机构进行询价予以确定。
    对于认定差价损失的时间点,则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 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比如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撤销合同。
  • 如果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 这个问题比较严重,赔偿按照合同来
  • 你好,你买的是共同财产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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