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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进公司,签过3年+4年合同,2019.7.31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7.17才通知我。经济补偿金是7个月工资,还是8个月工资?

其他 2020-07-12 14: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应该是七个月的工资补偿。
  • 你好!根据工作年限,工作满7年按7个月,不满7年6个月,按7.5个月,满7年6个月到8年,按8个月
  •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规定了在3种情形下,公司可以单方面调岗:1、员工不胜任工作;2、员工因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3、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条件等履行不下去的。
    如果没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单位又没有与你协商一致的,那这单方调岗降薪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
    出现这种情况,能和公司协商解决问题的是最好的办法了,不过通过你问题中的描述,感觉公司很强势,是执意这么做的,可能也就导致协商解决这条路不太好走。
    如果走投诉或是仲裁的话,比如要求恢复原岗位,补足工资差额以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你可以要求的。如果你决定不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可以以公司克扣工资提出解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金应该是8个月工资,应该再给你支付个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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