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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广东买了社保8年,现在在南宁从新上班,6月参保,但是4月怀孕了,这样的情况能报销生育津贴吗

其他 2019-08-31 18: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向当地人社保了解具体的事项!
  •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 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生育保险俗称生育待遇,包含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费、住院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者。
  • 您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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