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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游客委托旅行社在国庆期间订了一间房,总共1200元,其中含了别的项目,成本总计是346元,房间是700元,加含的项目一起总计成本是1046元,客人入住后说卫生条件不好,说别人家的便宜,要求赔偿,但是没有签合同,含的项目不是旅游行程里的,是交通费用,这样旅行社可以退款吗?谢谢!

其他 2019-10-18 18: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尽量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
  • 交通费用,这样旅行社可以退款
  • 1、旅游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等行为,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旅游公司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合理费用的。 2、旅游公司为达到规避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等违约行为,以“大石头多排险、高原反应”等所谓理由哄骗对你们放弃原订行程,是提供服务中的欺诈行为,你可请求旅游公司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
  •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只有符合侵权损害行为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其构成要件有四:
    一、损害事实的存在;
    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四、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者特别法上的规定应负责任的侵权行为。
  • 交通费是指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你自己看项目是否都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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