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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外企工作8年半多,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上个月公司无故解除我的合同,给我加了几条莫须有的罪名,说我违法了公司的员工手册,可是这些我没有违反,他们说的理由也不成立,我拒签了处罚单,公司解除我的目的是想把我的工做外包出去,外包可以节约缴纳社保的开支,我曾向公司协调过补偿,但公司只给我一年一个月补偿,我在公司内曾受过工伤,有国家工伤鉴定为十级,请问律师,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有哪些补偿?谢谢您给我解答。

其他 2019-11-26 23: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经济赔偿金,即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应给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给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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