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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意外死亡,姐姐的房子,弟弟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9-12-10 18: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继承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权要求继承了。
  • 如果是亲姐弟的情况下,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即姐姐的配偶、子女、父母在世或者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形下,姐弟关系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不能参与法定继承的,如果属于堂表姐弟的关系,那么是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不能法定继承的。
  • 您好,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弟弟作为第二顺位没有继承权。
  • 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有权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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