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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商业住宅,房屋面积54.3,套内建筑面积40.8.使用面积35合理吗,谢谢

其他 2020-03-25 1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房管部门去核实一下的。
  •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与开发商详细约定所购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特别要详细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所购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变小。另外,购房人还应注意,虽然《办法》对许多问题作了有利于购房人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不法开发商还是会采取各种手段,胁迫、诱使购房人与其签订不利于购房人的协议,以达到其规避《办法》不利规定的目的,对此,购房人千万要当心。  购房人自己请人测绘所住房屋的面积的依据是什么呢?建设部与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的第83号《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是购房人请人测绘所住房屋面积的法律依据。《房屋测绘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房屋的,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
  •   如何解决房屋面积问题,  1、关于面积误差如何解决  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  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  (1)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需要您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业人士根据图纸进行计算。  (2)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2、关于分摊面积如何解决  (1)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①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2)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①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②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3)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④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  (1)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  (2)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3)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   房屋面积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三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和阳台建筑面积。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  1、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  1、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由此可以看出,您购房合同中的阳台面积与产权证上的阳台面积是按不同的标准计算出来的。某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没有能力复测整个建筑,在面积、层高、机构设计上搞文章,想法设法让购房者多交钱少得面积,购房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出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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