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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3月21号下班后被有用人无辜辞退的,我打电话给总公司要个说法,结果辞退我的分公司发信息来说,让我去上班,如果不去的话算旷工处理,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23-01-17 13: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 是可以联系劳动局主张的
  • 法律分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国家机关职工旷工的处理如下: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最严重的可以辞退,一般予以行政处分。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处理公务员的违纪行为并对公务员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决定时,应采取如下程序进行:1、调查。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2、告知。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3、陈述和申辩。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4、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5、通知。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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