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合同到6月30号到期,公司三月10号通知我到3月31号终止,我做了13个月,刚开始说赔偿我一个半月加一个月代通知金,按底薪算我没有同意,提出按平均工资算,后来公司13通知我加了一千多块,我还是没同意,到3月18号通知我做到四月9号结束,意思是已经提前了一个月只同意赔一个半月的平均工资和9天的底薪,今天就把打开系统锁掉了(当时是说一号到9号不需要打卡的)这些都是电话通知的,没有书面通知,这个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可以怎么主张

其他 2023-01-17 11: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给钱具体办法如下: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核实,确认确实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2、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这三方组成,以确保调解的公平和中立;
    3、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解除劳动关系,你要求单位出具书面通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