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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如果营业执照及公章丢失,是必须要我本人到场补办吗?

其他 2023-01-16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是要本人去的,是要本人去,
  • 营业执照上你是负责人吗
  • 营业执照丢了的话,首先登报说明,找一家报刊,登报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的信息。
    然后到工商局办理程序:
    经过法定代表人签署并且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经过公司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则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等都可以。
    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的,名称中如果有冠以企业集团名称等的,应提交经过母公司印章的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同意的证明。
    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要通过批准,且提交批准文件等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等。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 你好,补办必须要本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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