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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位负责行政人事的员工,2020年2月25入职至今已3个多月了,之前负责行政人事工作。期间未签劳动合同,自己给自己签了一份3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交到公司。之后公司招我(副总)入职,逐渐发现该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劳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混乱、人员招聘出现偏差招不到合适的人员)。5月30日公司提出换岗或解除劳动关系,同意赔偿1个半月工资,补齐社保。该员工不同意,要求双倍赔偿,补缴社保或折现,称公司未与她签劳动合同。6月1日公司找了该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因工作年限,薪资标准问题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未签。经调查该员工工作经历有造假嫌疑,其中有一份工作最久的工作4年(2012-2016年),其他两份工作时间短。那家公司2013年9月注册。请问公司终止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赔偿?

其他 2020-06-03 15: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公司辞退的理由不成立有可能构成违法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现在社保交了吗?没交社保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应当自在入职内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这个时间签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没签的期间的经济补偿金,有上班打卡记录吗?入职时有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入职日期呢?以上补偿金需要能证明您的入职时间和离职事由的证据,您可以再描述下具体情况,你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获取联系方式,联系我,我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尽全力维护你的正当利益。
  • 无非也就是工资、社保两项。
  • 视为放弃试用期,不能依据未符合招聘条件解除,可以进行调岗,协商解除赔偿的话1个半月工资
  • 劳动纠纷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个行政没签合同,法院不会受理。严格来说 这个员工补偿半个月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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