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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10月买下一套价值81.75万的房产。并与卖家中介签订了3方合同。当初开发商承诺卖家,今年3月下房本,我们的3方合同也写明于今年5月前做过户。(现在开发商还没有给卖家下房产证) 我们在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后又额外支付了38万现金的首付。 买房子时,过户费我出。(合同写出由国家调控政策导致的税费增加或减少,由法律规定的双方各自承担。)今年年初国家出台二手房政策,营业税要多出4万元。双方都不想出。但营业税本就该卖家承担啊。 我都装修好了,花费约10万元(并签订补充协议写明由卖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赔偿全部装修费用)。 各位帮助解答一下: 1.开发商没有给卖家下房产证,所以卖家没有在我们合同的规定时间内能够过户。(我们合同签的今年5月前办过户)。卖家的逾期过户可不可以定位为违约行为?应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呢? 2.多出的4万元营业税,是否应该卖家承担呢?如果他不出,是否归为违约行为? 3.如果上述的2点能视为卖家违约,我的装修款10万元,定金2万元,首付38万元,卖家是否应当返还? 4.采取诉讼,若胜诉了他们就不给钱呢?

其他 2011-12-05 16: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带合同面谈,这是对您的负责任
  • 1、卖方涉嫌违约。 2、多出的税钱,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约定不明,应由卖方承担。如果不承担导致买卖不能达成,构成违约。 3、如卖方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4、采取诉讼,胜诉后可以执行,根据您的情况,应可顺利执行。
  •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
  • 您好。 通过您的描述 1、卖家有违约的嫌疑。 2、多出的钱,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约定不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方承担,如果不承担导致买卖不能达成,构成违约 3、卖家在违约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4、采取诉讼,胜诉后可以执行,您的情况,执行可以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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