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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入转正一个月,这个月初,我家里有事请假4天。领导也签了请假条的字。后面我有事情回不去了。跟公司说我不回去了,公司说要自动离职处理我。那4天按照3倍工资处罚我。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15号工资发下来后,罚了我1300多。首先我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制度的存在。其次,我确实是因为回去看生病的妈妈。我进工司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从公司了解到。我想知道我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吗?

其他 2020-08-18 09: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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