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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宅基地土地证上的名字只有甲,但同一户口上有乙丙,拆迁分房后作为父母的乙和丙是否有权在拆迁房的房产证上写上他们的名字?房产证的名字是否可以只有甲?谢谢

其他 2011-12-29 16: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父母是安置对象,享受相应的安置利益,如果父母主张,其有权利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建议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家庭内部协商为好。
  • 如果父母是安置对象,享受相应的安置利益,如果父母主张,其有权利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建议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家庭内部协商为好。
  • 有权。乙和丙同意,可以。
  • 如果父母是安置对象,享受相应的安置利益,如果父母主张,其有权利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建议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家庭内部协商为好。
  • 因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以申请建房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权证审批表中核定的家庭人员为准。通常宅基地使用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事实上在政府存档的审批表中有当时的所有家庭人员,这些家庭人员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一般平均享有该宅基地房屋的产权份额。所以拆迁后分的房屋也应是全部家庭人员共同享有,这些共同权利人都应将名字登入房产证,否则,权利会视为放弃。如在家中对在房产证中登记所有家庭人员名字无法协商一致,可诉讼法院解决。本人已为多人提起过与你同样性质的诉讼,如需要请与本人联系。
  • 面议。
  • 如果父母是安置对象,享受相应的安置利益,如果父母主张,其有权利在房产证上写名字。
  •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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