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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是和总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后来因为调到分公司就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当时人事手续是先总公司办离职在和分公司签新合同,现在涉及到赔偿,赔偿是安劳动年限来算,想知道总公司工作年限算不算的

其他 2020-09-08 09: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情况也是算的也是算的啊啊
  • 可以合并计算。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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