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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小王 他有几个兄弟第一天被一帮混混带着砍刀打了 但是带去的刀没用 第二天小王的几个兄弟来找他帮忙 后来小王听说是一开店的叫人去打的 然后带着被打的几个兄弟去找开店的要说法 小王带去的兄弟带着砍刀防身 到店里坐10分钟后 正好碰到第一天打他几个兄弟的混混从开店楼上拿着砍刀和铁棒冲下来 嘴里还说砍死他们 然后小王的兄弟把其中一个混混砍倒在地 经鉴定为轻伤 小王的几个兄弟当场被抓 后来都判了4年 小王属于自首 而其赔付了对方医药费并起得到了对方谅解 打架的时候小王没动手 而其没带凶器 小王只是跟着追了一趟 请问小王算首要分子吗 能判几年 被害方要付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09-06-18 11: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小王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因其是纠集者,应当是主犯,小王属于自首 而其赔付了对方医药费并起得到了对方谅解 可以相应减轻处罚,但其依然要负刑事责任.
  • 被害方也参与聚众斗殴的话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 一般不存在首要分子,但是应该属于主犯。被害方也应该承担责任。具体判刑几年也结合具体的情况和所作的工作啦
  • 由于小王是纠集者,属于首要分子。小王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和取得受害方谅解的酌定从轻情节,判刑可以在3年以下幅度量刑。受害方也构成聚众斗殴罪且有持械的加重情节,即法定刑在3年以上,依法要负刑事责任,当然,由于其受伤,可以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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