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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规定产假是128天其中产前假15天,但又有另外一条规定怀孕28周以后经本人申请可提前休息产前假2个半月,薪资按照原有薪资80%发放。先在我已经请了有一个半月了,想问一下我请的这一个半月会在产假天数里面扣除吗?所拿到的薪资公司应该扣除吗?咨询公司人事具体也不是很了解,想问一下有明文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会扣除吗?

其他 2020-11-27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休产假是全额发放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1、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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