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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4兄弟,1982年大队修了房,每个人有30个平方的宅地基,3个哥哥都结了婚,每户最少都是3个人的宅地基,所以他们的宅地基都是和父母分开的,我因没结婚,户口是和父母在一起共90个平方形成了一套房子,1984年结了婚后也是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1995年父亲去世,1996年母亲去世,当时分配父母遗产时,说过父母的房子分配共4间他们看上那间要那间,2哥说他不要给我,大哥和3哥没说要也没说不要,我喊他们来看要那间就锁那间,他们都没有来.现在这要拆迁了,赔偿有宅地基的66个平方,父母2人有132个平方的赔偿,4兄弟平分每人有33个平方,我因老婆和孩子都没有宅地基要求多分配7个平方也就是40个平方他们都不同意,还说不平均分配就要告我,还要我把从父母死后到现在,我用房子的房租费拿出来.请问我有资格要求多分配吗?那时他们不来锁房子现在又来要房租费我该给吗?要是我能要求多分配又能占百分之几?

其他 2012-01-02 21: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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