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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请教您这条该怎么理解?

其他 2022-12-15 12: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你可以把你的遇到的事情说一下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需要批准,但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第一、三款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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