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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3月22日进入贵阳市西线工作室工作,3月26号由于经过几天工作后感觉自己无法胜任提出离职,并签署了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表,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发我在职期间的4天工资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我应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22-12-12 2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规定员工未办完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就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即使劳动者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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