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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辞退工作;只是提前说了不干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工资吗

其他 2019-07-30 19: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工资.
  • 诉讼解决。
  • 需支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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