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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退休后,原先工作单位返聘,签了一年的劳务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末向本人表明不续签劳务合同,期满后第十四天,用人单位负责人告诉我,下星期不要上班了,由于工作上的特殊情况,本人已经安排好了第二天的工作,按照该负责人要求,本人正好工作了15天,碰巧赶上国定假五一节5天假,但是,在5天假期中本人一天都没有像样的休假。咨询一下,这个15天工作应该有报酬吗?有的话,该怎么维权。谢谢啦!

其他 2021-06-17 2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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