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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我于2020年12月购入一套二手房产,带车位及储藏室一间(买卖合同上写有)。购买当时中介有去物业交接确认车位和储藏室及水电等相关信息,当时物业并未告知有异常。现在物业告知储藏室,前任房主只交了定金2万元),并没有付尾款(3万余元)。物业跟前任房主沟通后,让前任房主跟我联系,前任房主表示他不会付尾款,如果我不付尾款,会让物业收回。并且前任房主咬定储藏室是送的。物业现在不承认我方购买时核对,也不承认前任房主使用过储藏间。并且要收回储藏间请问我方现在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22-12-08 13: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新房主应敦促原房主及时支付,或者检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原房主是否留存物业保证金并进行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原房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新房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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