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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的房子在1月15日前交付,房产公司也在规定日期发了收房通知,但是并不具备收房文件,并且地下室有污水管道告知整改移出因此拒绝收房。自此直到今天7月3日也未整改完毕,收到了房产公司发过来的“房屋收房催告书”请问这个对我们有什么利弊

其他 2021-07-04 1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复函给他们
  • 这只是一份告知书,无所谓利弊,反映的是一个客观事实。
  • 对于买卖合同来讲,收房是你的权利,付款是你的义务,交付合格的房屋是房产公司的义务。那现在房产公司交付不符合条件,你当然有权拒收。但是你说他不符合交付条件,你要有证据来证明,甚至是说你要固定证据,比如说他哪里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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