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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3年。在试用期内,过几天试用期就结束了。公司在考核时胡乱扣分,导致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我有证据证明。要让我调岗,由实验员变为商务助理(就是销售兼司机),再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如此一来,就是6个月的试用期。这合法吗?我可以拒绝吗?但是老板不想辞退我,因为要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别的原因。调岗之后,仍然未通过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我不知道,而且我车技很烂),会有经济补偿金吗?怎样才能和公司好聚好散,让公司正常辞退我,拿到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21-07-19 21: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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