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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是6月2号入职,工地一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6月2号到8月1号以前是1万块一个月,8月1号以后是15000一个月,我的工作性质是不分白天晚上,有活就去做,基本上每天白天晚上都会干活,一天差不多六七个小时,没有节假日,请问我可以拿多少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1 20: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如果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部分作为赔偿,但每月扣除的数额最多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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