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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因来材料用电话叫搬运工来卸货,来了3人其中1人在卸货过程中自己不小心大脚拇指被手拖车压到,前段大脚拇指的骨头被压骨折,治疗时切掉其大脚拇指的前一段,我公司表明只赔医药费但是对方不依,要求我公司按法律标准赔偿伤残补贴等各方面的费用,对方不是我公司员工,而且每次搬完货公司也是直接付搬运费。请问我公司该赔偿他伤残等的补贴么?

其他 2012-04-08 14: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认为你们这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你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合同法》而不适用于《劳动法》,所以也就不能走工伤程序。不存在工伤了,也就不存在什么伤残补贴和赔偿了。按照侵权责任法,由雇主承担相关责任,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什么的。
  • 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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