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老师,我上个工作单位,我提前一星期提出离职,但是主任不允许,说要提前一个月,但是家中有急事,必须回家,一直不给我签离职报告,我就直接走了,现在人事给我打电话说我没有签离职报告,不给我发工资

讨薪 2023-03-04 10:0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的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代理为宜
  • 您好 一般离职是要提前一个月交离职报告的
  • 您好,您现在是拖欠了多久的工资?
  • 您好,是拖欠的多少工资啊?
  • 法律分析:没提前打离职直接走了,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拿到工资后,还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若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辞职,用人单位不同意,且说明走了没有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没提前打离职直接走了,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拿到工资后,还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 1、我国《劳动法》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你们公司以你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未签离职报告而拒不结算离职工资是不可行的,这是两码事,工资必须要支付。
  • 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扣工资,可申请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