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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公司已注销,没给我交社保,能不能要求补缴?

社会保险 2023-05-31 1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请原单位帮补缴:首先应先到社会资源保障局咨询一下社保断交应该怎么处理,然后领取一份补缴社保申请书并填写,然后和原单位协商请求其帮忙补缴就可以了,但是断缴时间不超过2个月原单位才能帮忙补缴。2、社保代缴公司补缴: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社保代缴公司,选择一家资质好的,信誉度高的公司告诉其你的要求,它就会为你办理补缴手续了。3、自己补缴: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及以前的缴费证明去当地的保障局问清楚该怎么补办手续,然后按要求进行补缴。4、请新单位帮补缴:将情况告诉新单位并请其帮你补缴即可,补缴费用自己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一)、补缴,跟单位反映情况,出示漏缴社保清单。(二)、如单位答应补缴漏掉的社保,却没有行动,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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