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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在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干了40天不想干了是不是?直接打声招呼当天走人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3 14:2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在一个月之内想要直接走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因为此时用人单位并没有违法行为超过一个月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离职走人的,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虑你是否需要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
  • 这种情况可以随时离职,然后结清工资。
  • 不是,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
  • 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出是可以的
  • 你好,那你工资有给你结清吗
  •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向其发出书面的催告,要求员工在单位用工的一个月内及时与其签约;如果员工逾期拒签的,则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一般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在试用期内则要提前三天。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
    劳动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其签订,通知后仍然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一般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在试用期内则要提前三天。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劳动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其签订,通知后仍然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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