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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孕妇怀孕后一直请假,情况特殊,有医生证明,公司能辞退我吗?目前公司以抗工理由不发工资给我辞退我,这种情况可以吗

无故辞退 2023-11-01 11: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员工怀孕期间一直开病假公司不可以辞退,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但孕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能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可以后续主张非法辞退,这是不合法。
  • 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如果强行辞退,可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 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的。如果公司以你怀孕为由辞退、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且申请劳动仲裁的。
  • 辞退怀孕员工,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特定地区,怀孕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产假工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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