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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签,但租金已付一个季度,如甲方终止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1-23 21:4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再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一方交租金,另一方提供住房,双方形成无固定终止期限的租赁合同,双方在租赁期,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合同,但应当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 合同到期之前双方均应提前告知对方是继续出租还是不再出租,既然甲方没有告知你不再出租,且收取你一个季度的租金,可视为继续租赁,应该按照签合同租期和条件继续履行
  • 你好!租金已支付,出租房认可并收取构成事实租赁关系。如果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也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还需要结合之前的租赁合同分析。
  • 最低程度上可以保证已付租金的期限可以正常使用。
  • 你好,甲方已经收钱了吗,收钱默认接受了
  • 已经支付的话,对方视为合同继续履行。
  • 你好,具体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

  • 如果在房屋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要违约,收回房子。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在房屋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要违约,收回房子。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终止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但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或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房东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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