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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散公司调岗我觉得你适合我所以没同意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1-25 17:44 人浏览
共23位律师解答
  • 在决定是否接受调岗前,先了解新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技能要求。如果觉得新岗位与自己的能力和兴趣相匹配,可以考虑接受调岗。
  • 部门解散公司调岗我觉得你适合我所以没同意,可以主张劳动仲裁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 你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 你好 公司调岗的可以拒绝 目前在职多久了
  • 你好,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赔偿的
  • 可以结合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直接履行。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劳动问题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 你好,可以拒绝调岗的这个情况z
  • 你好,劳动纠纷可以给你合理建议
  • 你好 这边建议你直接劳动仲裁
  • 你好,有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吗
  • 您好,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吗
  • 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去仲裁
  • 部门解散安排转岗不同意,具体如下:
    1、如果调岗不属于单方面强制调岗,即不具有针对性、处罚性或侮辱性等因素,则无法要求赔偿;
    2、对劳动者调动岗位,如果和劳动者协商不一致,劳动者拒绝变更的,用人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部门解散要求员工调岗是和最初签合同时的签署内容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应该和员工协商一致之后再调岗。如果强制要求员工调岗的话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补偿一定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调岗员工不同意的处理方式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针对不胜任岗位解除的问题,实践中操作的手法比较多。
  • 你好,可以进行协商的,需要双方同意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 你可以看一下是否拿到赔偿这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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