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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我继母结婚不到3年,今年2月我父亲不幸去世,去世后当时单位对我父亲死后的单位给的钱(包括各种保险和股票还有一次性补偿款,5金之类)要求我和我继母做出一个协议进行比例分配(也就是公司根据家属协议进行分配),当时我和我继母写了分55分的协议递交给公司上面协议上还有我们的银行帐号和联系电话,但是事后的一个月打电话给财务的时候,财务说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需要我和我继续进行公正,凭公证书去领钱,之前所写的协议没有用。当时我心想那就到公司问问情况吧哪些需要公证的,结果我和我阿姨去了后,有住房和养老保险和他单位买的商业的人身意外保险需要公证,所以也打电话找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需要有标的目的(也就是住房和养老金的所在户头银行和钱数),于是我和阿姨通过财务找到有关人通过传真调出我父亲的在单位所有的住房和养老金金额单子的时候,我听到有一个和我们介绍这个养老金明细的时候。那人说有一笔10来万的已经汇到了我阿姨提供的账户上,继母当时就点点头听她继续说,但是我有疑问了,随后我问我继母这笔是什么钱,继母说不知道,想叉话题,

其他 2012-05-31 1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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