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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问““不得再提起诉讼”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就不能到法院起诉,丧失了继承权,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去要遗产?

其他 2012-05-26 1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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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闻言审听,知情释法”,针对你所询问题,马培杰律师作如下初步回复,如你需要更为全面的法律意见,请致电详询或预约面询: 这里“不得再提起诉讼”的意思是:不得提,即使提了法院也不会受理。
  • 就是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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