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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搬迁安置房规定每人20个平方,最终户主姓名那这个房子就是谁的吗?

房屋买卖 2024-02-02 14: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农村搬迁安置房规定每人20个平方,最终户主姓名是房子所有权的证明之一。但是,确定房子的所有权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购房合同、付款记录、房屋交付证明等。 如果只有户主姓名,而没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确定这个房子是否属于户主。因此,如果您想确认房子的所有权,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您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你好,你们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
  • 安置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根据当地的拆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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