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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我向劳务公司求工作,然后签了合同,到了工作的地方,又签了份合同,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他从里面扣除了870的代理代扣,这能投诉吗?或者说那钱要得回来吗

讨薪 2024-02-25 15: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能有权投诉并要求退还被扣除的款项。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如果您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未被明确告知会扣除代理费,或者该费用的扣除没有合法依据,那么这种扣款可能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法规定,任何扣款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或合同依据,且需征得劳动者同意。如果扣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关于是否能要回这笔钱,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合同条款、扣款的合法性以及您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代理代扣的费用超出了合理范围或者违反了合同约定,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建议首先与劳务公司沟通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方式追讨被扣除的费用。 总的来说,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了解合同的具体条款、扣款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非常重要。如果您确定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利益是必要的。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合同副本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不熟悉相关法律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 法律分析:认为扣钱不合理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建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条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后续事宜的义务,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工会、仲裁委员会等反映情况。提起仲裁直至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办理。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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