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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上班期间生病,单位负责人不

工伤索赔 2024-02-25 15: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在上班期间生病,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病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不满60天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60%; 满60天及不满1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70%; 满1年及不满3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80%; 满3年及不满5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90%; 满5年及不满10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95%; 满10年及不满15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00%。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如果你在上班期间生病,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你相应的病假处理和病假工资。如果单位负责人拒绝支付或未按规定支付,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领导强制生病员工上班,员工可以起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享有医疗期,员工生病请假不批假属于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
    或者生病的职工可以凭借正规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证明,先交给公司的领导进行判断,之后可以进行休假处理。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 法律分析:工作时间自然生病(非事故伤害或者侵害的),如果没有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没有赔偿责任。但是,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病,单位有救助(送医院抢救)责任,同时单位应支付治疗期的病假待遇(病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而致使职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承不利后果。
    除此之外,单位没有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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