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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安徽省肥东县一家企业3月28月上班,开始说两个月试用期,月资4千,前几天我提出工资太低让他们加点;咋天我的班长说,你没鉴定入职,是临时工,我们人己经找到,4月18日可以结帐走人了。请问企业用临时工多少钱一天(8点上班到19点下班),他们应该支付多少工资?谢谢!

讨薪 2024-02-28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你好,试用期工资按实际上岗时间支付,没约定工资的以公司的同岗位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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