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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一下,我把房子租給了别人,物业收租客停车费高出了我们业主停车费的一半,这样合法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3-05 15: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租客享有你们支付相同停车费的权利。
  • 业主和租户停车费不同不合法。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物价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物业可收取停车费用,但目前大多物业是受开发商或业委会、业主委托,或事实上存在管理、服务关系,因此物业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是合法的。实际上,物业收取的停车费用应该是管理费、服务费的延伸,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收取的费用为全体业主共享。
    小区内一些业主并没有车辆,因此占用共有场地停车的业主需要为场地占用和增加的物业服务量交纳一定费用,否则对没有在共有车位停车的业主来说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收停车费是受托关系,对于共有场地停车物业收取的费用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可依据委托而从中获得必要的劳务费用和服务费用,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增补和保洁、绿化等公益项目,同时应定期公开费用开支并接受监督。
    如果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归物业公司所有肯定违法的,可以到住建委或房管局投诉。法律依据:国务院下发的《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再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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