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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9年,买的二手房,还没有过户,签了买房协议,没有能力支付了,现在想违约,有

二手房 2024-03-19 19: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太好违约了,时间太长。就算你想违约,赔偿的违约金也比较高。具体要看合同上有没有约定过户时间,因为谁的原因无法办理过户。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违约的话要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买方临时中止交易、不愿赎楼、不愿或不按时支付房款;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将二手房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法律依据: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多种,比较常见的违约情形如下:
    1、延迟支付房款或者交付房屋;
    2、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4、签订合同后,将房屋擅自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如下:
    1、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比如延期支付房款等行为;
    3、签订合同后,表示不购买该房屋,要求退还支付的房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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