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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妹妹婚前男方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妹妹也拿了钱,但是这个钱是平时男方给她的生活费以及自己少量存款买的,现在情感破裂,男方外面有人,但无实质性证据,男方提出离婚,现在这个房子,产证还未下来,房子归属问题会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3 10: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可以要求分割 具体房子的问题 可以等房产证下来处理
  • 如果准备好付款的记录的话,是可以要求男方赔偿钱的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的

  •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属于一方财产。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法律分析: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
    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
    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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