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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这个是房产证在别人手里做抵押,现在我妈已经不在了,房产证还在别人手里做抵押,每个月都要还利息,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4-03-23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解决
  • 是否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已办理,那么你的房子作为抵押物可以被银行拍卖用来偿还贷款,即使你不给房产证,银行在房产局也能查到抵押登记

  • 1、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2、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3、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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