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我们俩是2023年确认关系说要在一起结婚,但是我们一直都是异地恋,我们婚纱照也拍了一年的时间,我给他转账了好多钱现在闹分手了,我给他买的黄金,还有转账可以要回来吗?

同居 2024-03-27 14: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提出了关于与女朋友分手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之前转账给她的钱款以及购买的黄金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分析这些财务往来的性质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了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而第六百六十一条则指出赠与可以附义务,如果赠与附有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给女朋友转账的钱款和购买的黄金是在恋爱关系中作为赠与的财产,并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或义务,那么这些财产通常被视为无偿赠与,且已经完成了权利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赠与完成,您作为赠与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这些财产。 然而,如果这些转账和购买的黄金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条件赠与,即附有将来结婚的义务,而您和女朋友已经分手,这意味着赠与所附的条件没有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女朋友返还这些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您向女朋友转账的钱款和购买的黄金是无条件的赠与,那么您可能无法要求返还。如果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您则可以要求返还这些财产。建议您与女朋友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 你好,如果是抱着结婚的目的去谈恋爱,可以主张返还的
  •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 您好,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能要回来。
    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 情侣之间转账的钱能不能起诉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在谈恋爱过程中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2、如果属于赠予性质的,可能无法要回。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起诉要回,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所转的大额款项,比如买车子、房子的钱等,实践中这种恋爱转账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而一些维系恋爱目的的小额转账,如
    520、1314等则属于普通的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不可以起诉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