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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21、9、7取得西昌市区一套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于2023、2、19日去世。生前有遗嘱表达了如何继承此房产的意见:由亲生三姊妹均分。遗嘱由父亲亲笔写,招集我们三姊妹一起并宣读,后由我弟打印出来父亲及三姊妹签字盖手印各执一份,父亲遗嘱手稿没有保存。遗嘱有效吗?

立遗嘱 2024-04-02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遗嘱这样写有效: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最好去公证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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